苏州轻轨票价定价公开征求意见

2009-08-12 09:23 来源:城市商报 浏览人数:902次

  口商报记者 施晓平

  本报讯 轻轨1号线正在建设中,预计2012年6月通车。届时,乘坐轻轨票价会不会很高?今天起通过市法制办网站(http://www.szfzb.gov.cn/)等公开征求意见的《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送审稿)》对此提出:“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票价相协调。轨道交通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经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轨道交通要减少施工影响

  这一送审稿提出,本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分期建设、规范运营、集中管理、安全便捷、服务优质的原则。市轨道交通管理单位在建设期间应当对轨道交通沿线已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必要的调查、记录和跟踪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对沿线已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影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设立控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

  旨在全力呵护轨道交通,送审稿提出,城市轨道交通要设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

  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范围包括: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边线两侧50米内;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30米内:出入口、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集中供冷站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各10米内;轨道交通过江河隧道结构边线两侧各100米内。

  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包括: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6米内;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侧3米内;轨道交通过江、河、湖隧道结构边线两侧各50米内。

  在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施工时.禁止危害、损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行为,违反规定的,可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车站、站台不允许吐口香糖

  考虑到保护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容貌、环境卫生,送审稿提出,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禁止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禁止未经市轨道交通管理单位同意,从事销售活动、派发印刷品;禁止乞讨、卖艺、躺卧……

  违反以上规定的,送审稿提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或处理。其中,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列车上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可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冒用乘车证件可加收5倍票款

  除提出票价应当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票价相协调等原则外,送审稿还提出,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市轨道交通管理单位对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可以按照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对持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可以视情节加收全程票价五倍以下票款。

  如果你对这一送审稿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书面的形式,于本月25日前反馈给市法制办(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传真:68615448,电子信箱:szfgc@163.com)。有关人士认为,《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后,将成为规范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开发、安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的重要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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