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现解放初期房产证

2009-08-07 09:30 来源:扬子晚报 浏览人数:1925次

  本报讯 近日,太仓市两位市民在外地一古玩市场上淘到解放初期的“苏南区太仓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该土地房产证上的字迹清晰,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在太仓市中亚干燥设备厂工作的杜渭忠、陆智江,是两名古玩爱好者。两人利用休息天经常外出淘宝。一次,陆智江来到一地摊上,从旧书堆里随手拿起一本文革时期出版的名为《新松屯的后代》的连环画册翻看起来,突然,从书页里掉出一张淡黄色折纸,打开一看,发现是一份太仓解放初期的土地房产证。于是,两人把小人书买了下来,顺便把这份连摊主也没有发现的“土地证”,一起带回了太仓。

  记者看到了这份解放初期太仓县政府发出的土地房产凭证。这张30厘米左右见方的凭证上字迹清晰,用楷体字印着土地房产所有证(繁体字)字样,内容为苏南区太仓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证号为张泾字第221号,土地证拥有者为沙溪区张泾乡(镇)居民丁阿桂。证书上对土地、房产的位置、种类、地名、亩数、具体的尺寸等作了分类标明,在证书的右上角,盖着红色的“太仓县人民政府印”章,证书上还盖有太仓县第一任县长浦太福的签字章,签发日期为一九五一年八月。据太仓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介绍,土地房产所有证,在解放初期是每户一份,但“文革”以后,大部分人家的土地房产证都因各种原因而遗失了,目前,档案局中仍可查到当年土地房产所有证的存根。

  (姚建平 张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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