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明年1月全面实行
保底只需留存1个月的缴存额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获悉,从明年1月6日起,吴江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方式,柜面将不再受理一年2次的现金提取业务。
一次性签约 不再需要窗口办理
全面实行还贷委托提取方式后,市民只要与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一次性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就可以全程委托提取,直至还清贷款。
今后在偿还贷款期间,市民不再需要亲自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承办银行窗口排队办理提取,公积金管理机构会每月定期(18日)根据职工上月的实际还款额,将委托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其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相当于一年提取了12次,相比柜面的一年2次,账户资金周转和使用将更为高效。
留存1个月 账户留存额度更低
按照一年2次的柜面还贷提取留存额规定,公积金账户必须要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采用还贷委托提取方式后,留存保底额将大大减少。市民委托提取只需要留存1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即可。
如何办理? 到贷款银行签委托协议
委托人可凭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多人委托的,须同时到场办理手续。
委托提取可以多人同时委托,委托人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以及与借款人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借款人如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如有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委托偿还。委托协议签订后于次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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