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稳物价

2011-09-23 09:05 来源:吴江日报 浏览人数:2113次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平抑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我市成立了价格调节基金。

  今年重新恢复的价格调节基金,基金来源不再向企业征收,而是由市财政预算给予安排,总额按上一年市级可用财力的千分之一设定。

  据了解,从1989年起,江苏省就开征市场物价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平抑物价。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为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省政府从当年9月1日起停征市场物价调节基金。

  2010年11月17日,国务院要求“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2011年3月2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预算安排5000万元资金,恢复设立原已停征的市场物价调节基金。随后,省政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法设立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以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近日,我市出台了《吴江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价格调节基金的来源、使用方向、启用及审批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针对价格调节基金的用途,市物价局局长吴勇敏介绍,该基金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或者调整政府定价而基本生活受影响的低收入群体给予临时价格补贴;开展价格政策性补贴;用于平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动补贴;政府对重要商品储备费用补贴等。

  吴勇敏进一步解释说,今年年初,由于蔬菜价格飞涨,我市在市区以及盛泽镇的几个大卖场开展了2个月的“惠民蔬菜”活动,(下转09版)

 

 

  (上接01版)倡议超市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优惠价格供应市场,商家的积极参与,起到了直接惠民以及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对这些参与活动的卖场补贴,今后就可以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开支。

  据了解,今年以来,由于我市cpi每月都超过4%,我市已经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发放了一次性价格补贴,上半年发放补贴总额达到694.6万元,受益人群涉及城乡低保、五保、低保边缘优抚对象等共2万多人。

  今年7月起,价格补贴发放方式由原来每季发放一次,变为一月一发,发放的标准由原来当月补贴标准增加20%调整到增加50%。记者从市物价局的统计数字看到,7月份,物价补贴的标准为每人62.5元,当月下发总额达到9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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