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强制拆迁尝试软化执行
凤凰西街58号这三栋楼暂时不拆了。记者邵丹摄
坚守三年的“南京最牛钉子户”徐爱国最终以和平的方式,结束了钉子户生涯。与此同时,同样位于中海凤凰熙岸项目拆迁范围内的凤凰西街58号,也于近日被告知,近百户居民死死守住的三栋住宅楼,“暂时不拆了”。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小冰教授对此表示,和前几年的情况相比,南京拆迁事件中的被拆迁人保持着理智的抗争,政府拆迁方面也在法治方面有明显的进步。
被拆迁人的坚持:
一个人悬挂国旗坚守“阵地”
徐爱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表示,他只是一个“幸运”的拆迁户。在他一个人坚守他那60平方米不到的房子的时候,是社会各界的关注,让他得以平安地守到最后。
2009年底,记者曾经以路人身份探访过徐爱国,在各种铁链锁着的门缝后面,徐爱国的眼神警觉而冰冷。至今,在南京乃至全国各大论坛和网站上,仍保留着那张徐爱国在窗口悬挂国旗的照片,一片鲜红飘扬在被拆得只剩下两个单元的危楼上。和周围邻居的坚守相比,徐爱国的坚守更为彻底和决绝。2009年他就安排妻子和女儿租住在外面,自己一个人放弃工作坚守在漏风漏雨的凤凰东街60号2单元404室。而他的邻居们,起初也有和他一样坚守的决心,不过没有一个有他这么坚决。
和徐爱国同住凤凰东街60号的另一户人家,2009年6月份接到了鼓楼区政府下发的强拆通知书。2009年12月23日,正在单位上班的接到友人的电话,说她家马上要强拆。她刚出单位的大门,拆迁办一行五人就堵住了她。她的老公在单位也同样被人堵住,无人看守的家,随后便毁在了拆迁公司的大铁锤之下。
陈圣云家的房子被强拆之后,徐爱国便成为凤凰东街60号唯一的居民。他曾经数次在窗户外面悬挂国旗,并且在窗户外面写上“还我尊严”的大字。徐爱国告诉记者,他坚持认为商业开发导致的拆迁,应该本着商业性的原则,买卖双方必须自愿才行。
徐爱国对最后的协商拆迁,有很多无奈和不甘,并对记者说他不是一个成功者。不过,三年的坚持让不少人记住了“徐爱国”这个名字。在近几日的采访中,不止一个人向记者提起,“我记得那个钉子户,窗户外面挂着国旗”。
近百户居民成立维权委员会
在徐爱国只身坚守危楼的同时,在同一拆迁地块上,还有近百户居民在“抱团”和拆迁抗争。他们,就是凤凰西街58号老干部家属区的离退休老人们。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南京龙潭监狱经过规划审批,在南京市凤凰西街58号建了三栋6层标准住宅楼,每套65平方米,共计144套,安排了100多名离退休老干部,用以安度晚年。2006年6月,包括凤凰西街58号在内的一大片土地,经招拍挂程序出让给开发商。这三栋住宅楼旋即被列上了拆迁名单。
2007年下半年,凤凰西街58号的老干部们接到了拆迁通知,这批房屋的拆迁评估价和徐爱国坚守的凤凰东街相仿,也只有8000元/平方米左右。当时,正值南京房价飙涨之际,市场上凤凰西街附近的二手房销售价格早已经突破10000元/平方米。由于拆迁补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格,小区内的144户居民几乎都不同意拆迁。
“这里住的都是老人,中风脑梗什么的,一个电话,救护车10分钟就能过来。”今年77岁的彭守宽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是他们养老保命的地方,说什么他们也不愿意被拆迁到别的地方去。彭守宽告诉记者,他们并非仅仅是因为拆迁补偿价格太低而不同意拆迁,而是希望在老年能够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因此,他们只有一个要求,“拆迁可以,必须就地安置或就地回迁”。
为此,近百户坚决不同意拆迁的居民,成立了专门的维权委员会,通过给市长写公开信、舆论呼吁、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呼吁政府部门尊重他们的诉求。随后,为了更好地和政府拆迁部门沟通,这些“抱团”坚守的居民还和拆迁部门搭建了随时沟通的平台,龙潭监狱老干部科科长徐国庆为专职沟通人员。正是这些居民的不懈努力,南京市鼓楼区拆迁部门向他们承诺,这三栋住宅楼“暂时不拆”。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看到,由于“暂时不拆”的承诺出现,凤凰西街58号的一套住宅打出了出租的旗号。业主程女士告诉记者,政府已经和他们说过了,这三栋楼不拆了。
拆迁部门的改进:
拆迁公司曾为徐爱国抢修电源
2009年12月底,徐爱国成为凤凰东街60号唯一的住户。徐爱国向记者表示,那时候拆迁公司常常切断电源,电饭煲都用不起来,他就只能用煤气包煮一点方便面。在徐爱国看来,这是拆迁公司的人故意用这种方式赶他走。
不过,负责拆迁的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他们表示凤凰东街的电源,每次被施工方弄坏后,他们都会组织人抢修,几个月来,已经抢修二三十次了。
“法律赋予了政府强拆权,但我们还是以协调为主。”具体负责中海凤凰熙岸项目拆迁的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副书记梁同庚表示,在对徐爱国进行拆迁的时候,他们做了很多工作,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已经可以进入强拆程序了。
梁同庚所说的强拆程序,其法律依据来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此外,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也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正是因为有可以强拆的法律规定,2009年11月12日,南京市房产局对徐爱国下达了《裁决书》,限该户16日内腾空房屋交拆迁单位拆除,徐爱国拒绝执行。2009年11月29日,鼓楼区政府对其公布了强拆通告。按照程序,拆迁部门几乎可以在一年前就推倒凤凰东街的这栋危楼。
强制拆迁正在软化执行
南京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拆迁实施过程中,他们尽量做到人性化拆迁,即便是符合强制拆迁程序,实际操作也在被软化执行。
这样的软化在对凤凰西街58号的拆迁中就得到了体现———2007年8月份,拆迁公司曾经组织了200多人进入58号小区,和居民发生直接冲突;2008年5月份,拆迁公司再次组织多名人员进入小区,对已经搬迁出去的居民的住宅进行拆除,也和坚守的居民发生了冲突。最终,鼓楼区政府相关人员出面,到58号小区大院作了赔礼道歉。
在采访中,58号的居民向记者表示,以前经常接到骚扰和恐吓的电话,现在情况要好一些了,拆迁方进入小区发生拆迁冲突的事情没有了。
拆迁部门正尝试更多沟通渠道
南京市拆迁办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对有条件原地安置的拆迁项目,实施了被拆迁人的原地安置,白下区大阳沟的拆迁,就尝试进行了原地安置但只能是小部分。
此外,拆迁部门还多次尝试人性化拆迁,利用党群关系软化拆迁中的对立情绪。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最近对下关区的拆迁中,他们就组织人员对贫困居民送温暖,带领生病的被拆迁人去医院看病,给一些被拆迁老人过生日等等。
“汶上县的慈善拆迁,我们也在借鉴。”该负责人表示,2007年9月,山东济宁汶上县启动了“城中村”改造计划。第一个项目在当年底动工,25天内便推进了23.6万平方米,并未出现一例“上访户”或“钉子户”。汶上的拆迁,有一个特别的机构加入其中,就是县慈善总会。汶上县慈善总会选择了110户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在内的特困家庭,采购了棉被、食用油和大米,进行了走访。这一举动为拆迁的和平推进立下汗马功劳。
专家看法: 南京拆迁改变值得肯定
“尽管问题仍然很多,但是南京的拆迁改变值得肯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小冰教授表示,他早在此前就对徐爱国进行过关注,也公开过自己的态度。拆迁最后能够得到协商解决,刘小冰表示这可以看出南京拆迁的一些变化。
“发展是硬道理,但是硬发展没有道理。”刘小冰表示,此前中国城市的快速发展,是以牺牲农民、拆迁户等一批特殊群体利益为代价的,以至于现在的拆迁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他希望在今后的拆迁中,拆迁户都能像徐爱国和凤凰西街58号的居民那样,依法维权,理智寻求解决途径;同时,他更希望看到拆迁部门能够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多地听取舆论意见,共同促进拆迁工作的良性改变。
拆迁应从规划源头上抓起
“拆迁的问题,直接表现是利益平衡,根源则是在城市规划。”南京市住建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城市拆迁和征地拆迁不同,目前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种暴力拆迁事件,多数是征地拆迁。城市拆迁情况要好于征地拆迁,原因就是操作过程相对规范。但是,仅仅是规范还不够,还必须要做到公开透明。
“要做到透明,最根本的是要做到城市规划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该人士表示,现在城市规划变动迅速,老百姓今年买下的一套房子,明年就变成商业区了。在城市规划中,老百姓的意见很难真正参与进去,大批城市居民“被规划”,从而引发了频繁拆迁以及拆迁中普遍存在的对立情绪。该人士表示,拆迁工作要做到规范透明,仍然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相关链接:
南京拆迁大事记
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同庆里一中年男子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自焚,烧伤面积达97%,当晚死亡。
2004年2月1日《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即227号令施行,货币化拆迁和拆迁规范得以确立
2006年8月南京老城南拆除进行中,一批知名人士发出《关于保留南京历史旧城区的紧急呼吁》,呼吁书获得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拆除工作一度告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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